我最近在处理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对孩子意愿这一块特别困惑。想知道孩子的意愿在抚养权判定中到底有多重要呢?法律上好像说八周岁是个界限,八周岁以上要尊重孩子意愿,那八周岁以下就完全不考虑孩子想法了吗?而且就算孩子八周岁以上,表达了想跟某一方生活的意愿,法院就一定会按照孩子说的判吗?有没有可能孩子的意愿不被采纳呢?我还想了解,如果要让孩子的意愿在抚养权判定中更有作用,需要注意些什么,是要让孩子写个书面声明之类的吗?希望能有人帮我分析分析。
导师分析:
从法律层面来看,孩子意愿在抚养权判定中确实是一个重要因素,尤其是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孩子。这是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具备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相对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想法。但这并不意味着孩子意愿就是唯一决定因素,法院还是会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出发进行综合考量。
对于不满八周岁的孩子,虽然他们的意愿在抚养权判定中所占比重相对较小,但也并非完全不考虑。如果孩子有比较强烈且合理的意愿表达,法院也会适当关注。孩子意愿不被采纳的情况也是存在的,比如孩子表达意愿时受到了干扰、胁迫,或者其意愿明显不利于自身成长等。
导师建议:
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想要让其意愿在抚养权判定中更有作用,首先要确保孩子的意愿是真实、自主的,没有受到任何一方的诱导或强迫。可以尝试让孩子以书面形式写下自己的意愿,并说明理由,同时最好能有第三方见证,比如老师、心理咨询师等。
对于不满八周岁的孩子,家长可以提供一些能体现孩子与自己感情深厚、相处融洽的证据,比如照片、视频、孩子的日常画作等,从侧面反映孩子可能的意愿倾向。另外,无论是哪种情况,家长都要注重自身抚养条件的提升,为孩子创造稳定、健康、积极的生活和学习环境,让法院看到把孩子交给自己抚养是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选择。
网友评论一:
我觉得孩子的意愿很重要啊,毕竟是关乎他们自己生活的大事。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有自己的想法了,应该尊重他们的选择。如果强行把孩子判给他们不想跟的一方,孩子心里得多难受啊。而且现在的孩子都很聪明,他们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过也得注意,有些孩子可能会因为一时的情绪或者受到某些影响而做出不太理性的选择,这时候法院确实得好好判断一下。
网友评论二:
我倒是觉得不能只看孩子意愿。有些孩子可能因为喜欢某一方给买的玩具、零食就说想跟那一方,这并不代表那一方就真的能给孩子好的成长环境。法院还是得全面考虑,像父母的经济状况、教育背景、品德修养这些都很关键。经济条件好的一方能给孩子更好的物质基础,教育背景好的可能在教育孩子方面更有方法。所以孩子意愿只能是一个参考,不能起决定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