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离婚了,女儿归他抚养。离婚时我们就商量好,我有探视女儿的权利。可每次我想去看女儿,前夫总会找各种借口阻拦。一会儿说女儿身体不舒服,一会儿又说女儿要参加辅导班没时间。我理解他可能担心女儿的成长,但也不能因此剥夺我探视女儿的权利啊。我很想念女儿,却不知道该如何应对前夫这些借口,保障自己正常的探视权。
导师分析:
男方找借口阻拦女方探视女儿,原因可能较为复杂。一方面,男方可能出于对女儿抚养权的过度保护心理,担心女方探视会影响自己在女儿心中的地位,或者担心女方的生活方式、新的家庭环境对女儿成长不利。另一方面,也许离婚过程中双方积累了矛盾,男方借此发泄对女方的不满情绪。
从女方角度,被男方以各种借口阻拦探视女儿,内心充满无奈、委屈和思念。渴望见到女儿却不能如愿,这对女方的情感造成伤害,同时也会影响女儿与母亲之间的亲子关系。而男方这种行为,看似是为女儿考虑,实则可能违背了女儿的意愿,不利于女儿的健康成长,因为正常的探视权保障对孩子的心理发展至关重要,缺失一方的关爱可能会让孩子产生心理问题。
这种情况如果不妥善解决,会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对孩子成长产生负面的连锁反应。
导师建议:
首先,女方要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与男方发生激烈冲突。因为情绪激动可能会让男方更加抵触,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尝试与男方心平气和地再次沟通,表明自己探视女儿是出于对孩子的爱,不会对孩子的生活和成长造成负面影响,希望男方能尊重自己的探视权,按照之前的约定执行。
其次,如果沟通无果,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比如找双方都信任的长辈、亲戚或朋友从中斡旋,让他们了解情况后,劝说男方正确对待女方的探视权。也可以求助于社区调解机构,这些专业机构能够以客观公正的立场来协调双方矛盾,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再者,如果男方依旧我行我素,女方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履行离婚协议中关于探视权的约定。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并依法保障女方的探视权。在诉讼过程中,女方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男方阻拦探视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增强自己的诉求说服力。
最后,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要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在争取探视权的过程中,尽量避免让孩子感受到父母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保护好孩子的心理健康。可以在探视过程中,给孩子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氛围,让孩子感受到父母虽然分开,但对她的爱并未减少。
网友评论一:
这男方也太过分了,离婚了就该遵守约定,哪能这样随意阻拦女方探视孩子呢!女方就不该惯着他,直接走法律程序,让法院来强制他执行。这种人就是欺软怕硬,就得给他点厉害瞧瞧,不然他永远不知道自己错了。孩子是需要妈妈的,不能因为他的一己私欲就剥夺孩子和妈妈相处的机会。女方别犹豫,赶紧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网友评论二:
我觉得还是尽量先和平解决比较好。毕竟以后双方还要因为孩子打交道,把关系闹得太僵对孩子也不好。女方可以试着多跟男方沟通,了解他到底为什么阻拦,是不是真的有什么顾虑。要是能解开男方的心结,说不定他就不会再找借口了。实在不行再走法律途径,先给彼此一个协商解决的机会,说不定能皆大欢喜,也能让孩子少受点伤害。